为了加强港口管理,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,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,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,按照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,市司法局会同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起草了《唐山市港口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司法局(邮政编码:063000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条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fzbfgc205@126.com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。
联系电话:5910035(兼传真)
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
2019年3月15日
请下载附件查看:《唐山市港口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