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政字〔2022〕114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开发区(管理区)管委会,市直有关单位:
《唐山市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16届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唐山市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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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“十四五“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(简本公开稿).pdf
相关解读:《唐山市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政策解读
政策图解:《唐山市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
主办单位: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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