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健食品,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食品。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。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》)
主办单位: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制作维护: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
ICP备案: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:1302000057
冀公网安备:13020302000629号
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
ICP备案:冀ICP备13009492号
网站标识码:1302000057
冀公网安备:13020302000629号